【新媒体智慧】深刻汲取新冠肺炎特大疫情教训,加快调整“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思路

发布时间:2020-03-12 17:54点击:


2003年爆发的SARS疫情及抗“非典”战役,使我国在突发疫情危机中积累了经验教训,形成了一定的疫情应急管理能力和动员能力。但17年后发生的新冠肺炎特大疫情再次给全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威胁,也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事业带来重大损失。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只要滋生疫情发生的客观环境依然如故,疫情就仍可能重来。要汲取两次特大疫情的教训,就必须从宏观层面探究疫情发生的社会根源,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加紧调整灾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从根本上减少疫情发生的概率。

一、武汉新型肺炎特大突发疫情发生的根源及教训

2003年SARS事件和2020年新冠肺炎事件,两者有类似的特征,也有近似的社会根源。他们看似偶然,但背后有内在的客观规律,其发生有相当程度上的必然性。

第一,人口增长过快引发“大城市病”,暗藏了巨大的疫情传播风险。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推出“强省会、强中心”战略,以省会为代表的中心城市人口迅速膨胀。城市运转风险与城市人口规模成正比,人口增长过快大大提升了城市运营风险,疫情多发就是“大城市病”的重要表现。人口超千万的特大城市疫情发生风险明显高于中小城市,伦敦、巴黎、纽约、洛杉矶、圣保罗、新德里等特大城市多次发生特大疫情,我国的特大城市深圳、广州、北京也曾是SARS疫情传播重地。就武汉而言,1990-2005的15年间城市常驻人口增加了167万,但2005-2019的15年间,人口增加了542万,达到1400万人。盲目追求“人口红利”而吸引外来居民,使城市交通拥挤、住房困难、环境恶化等问题凸显,教育和医疗等资源短缺,无疑会增加疫情传播风险。

第二,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导致城市短板漏洞,潜藏了巨大的疫情传播风险。长期以来形成的“重GDP轻民生”的思维惯性仍然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管理者重视经济增长,但民生、环保和医疗等社会事业严重滞后。近10年来,武汉是中国中西部经济增长最快的城市之一,2019年挤入全国城市GDP排行榜第8名。但社会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城市发展中未能有效保护环境,曾经的“百湖之市”武汉市城区50年来近百个湖泊消失,大湖破碎成小湖、小湖逐渐走向消亡;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长期未能得到根治,一些背街小巷污水横流;城市优质医疗资源高度集中于汉口主城区,其他地区医疗配套建设严重滞后;涉及居民日常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农贸市场环境较差,未能得到改造。生态环境和卫生环境的恶化,潜藏了极大的疫情传播风险。

第三,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引发的病态消费观,隐藏了极高的病毒传播风险。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大城市市民消费能力快速增强,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严重滞后,各种丑恶的病态消费观难以根除,一些城市盛行珍稀野味菜肴,少数国民的饮食欲望膨胀,滋生了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产业链。武汉某“大众畜牧野味”店菜单上有活狗狸獾、竹鼠肉、活果子狸、活孔雀、活鸵鸟、活狐狸、穿山甲、活梅花鹿、活鳄鱼等10余种野生动物,还可“活杀现宰、速冻冰鲜、送货上门、代办长途托运”。野生动物通常携带各类高危病毒,在捕捉、饲养、运输、交易、宰杀、烹饪和饮食等环节均有极高的病毒传播风险。

第四,高危科研设施建设中错误的政绩观,潜藏了病毒泄露及传播风险。科研基础设施是城市的宝贵资源,但高危科研设施建设暗藏巨大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与评估。武汉是全国科教重镇,科教创新已经成为武汉市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但高危科研设施存在巨大的病毒泄露风险,1967年德国马尔堡病毒实验室感染事件、1979年前苏联斯维尔德洛夫斯克炭疽菌泄漏事件、2003年发生的3起实验室SARS病毒泄露事件等,均造成严重后果。2015年由中国科学院、湖北省及武汉市政府共建的中科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位于中科院武汉病毒所郑店园区西侧)是我国首个P4实验室,研究的是世界上最危险的病原体。早在2017年2月22日,英国《自然》杂志网站就发文警告:“病毒实验室地点选在武汉,是一个极为糟糕的选址。武汉地处东西南北的交通咽喉,一旦高危病毒泄漏,必将无法控制。此类极度危险的实验室,选址在偏远地区更为安全!”尽管尚无证据表明该实验室和新冠肺炎之间有关联,但两者毕竟在空间上出现了交叉,因而不能排除这种可能,这需要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就该实验室的管理规范和病毒泄露风险开展深入细致的专业调查评估。

二、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调整灾后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的相关建议

在“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中,我们必须科学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铲除滋生病毒传播的外部土壤。

第一,控制大城市人口增速,逐步根治“大城市病”。反对大城市 “贪大求全”发展模式,引导超大和特大城市坚持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做优做强中小城镇。研制出台《“十四五”城市人口增长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坚持分类施策,严格控制人口超1000万超大城市的人口增长指标,从严控制人口超过700万特大城市人口增速,适当控制人口超500万大城市的人口增速,放开300万人口以下城市落户限制。鼓励在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周边发展卫星城市,向外疏散人口和非核心产业,逐步解决“大城市病”。

第二,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再平衡,补齐城市短板漏洞。把社会事业财政投入列入刚性支出,引导城市财政资金向环保、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倾斜。一是研制出台《“十四五”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到“十四五”末,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达到10%。二是激发全社会关注公共卫生环境的热情,将每年的12月8日定为“全国公共卫生日”,提高“全国卫生城市”门槛,由国务院牵头开展常态化的“城乡卫生大扫除”,彻底整治城市背街小巷“脏乱差”。三是按“平战结合”的思路,完善市公共卫生应急设施,城市人口超过500万的大城市需配建2座不少于500张床位的应急医院,并由中央军委负责建设应对突发疫情“预备队”,以备应急之需。

第三,加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铲除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产业链。大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引导国民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和健康的饮食观,坚决杜绝野味餐食。出台更高标准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查违法野生动物交易及其制品的行为,不得为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及提供交易服务。

第四,加强高危科研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审查,减少病毒泄露风险。严格控制高危病毒实验室建设数量,确有必要建设者,原则上不能建在特大或超大城市,应选址在相对偏远的中小城镇,且应加强高危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加强高危实验室安全管理,出台最高标准的《高危科研设施管理规范》,严防高危病毒泄露事件。

作者简介:

吴锋,环球360会员登录新闻与新媒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高校新型智库“新媒体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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